为加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印发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2002年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2002)4号文复函,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四川省卫生防疫站、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四川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四川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和四川省结核病防治所,组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2年10月10日成立中心领导班子,2002年10月22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文件